太湖縣企業人才引進培養和招工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我縣區域經濟發展,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合理地配置人才,強化企業招工用工動力,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該辦法適用于縣域內具有一定規模并合法經營的企業及相關適用個人。
第三條 在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縣委組織部、開發區管委會、人社局、財政局、科經信局、教育局、住建局、文旅體局、衛健委、經濟督查辦等部門及各企業主管部門根據自身職能密切配合,落實獎勵辦法。
第二章 具體措施
第四條 企業聘用的具有全日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或具有中級職稱的人才(含技師),工作滿一年的,從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6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第五條 企業引進的在縣級技能大賽獲前3名、在市級技能大賽獲前5名、在省級技能大賽獲前10名的技能性人才,在對口崗位工作滿一年的,從聘用之日起按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第六條 企業引進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領軍人才或具有副高級職稱的人才(含高級技師),在我縣高新技術產業、科技創新企業等關鍵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從引進之日起按每人每月20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第七條 企業引進的博士生或具有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并在對口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才,從引進之日起按每人每月5000元標準發放生活補貼。
第八條 對以柔性流動方式引進到我縣企業工作的緊缺型高層次人才,在我縣企業工作6個月以上,其相關政策和待遇實行“一事一議”、“一人一議”,經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議定后報縣政府審批。
第九條 符合條件的企業引進人才,還可享受以下政策:
第十條 大力培養高技能人才。圍繞戰略性新興產業、高端裝備制造業、裝配式建筑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實施高技能人才培養工程。
第十一條 獎勵職業介紹和用工招聘服務。在行政部門登記注冊的職業中介機構、未納入財政全額供給補助范圍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街道(鄉鎮、社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務所(站)(以下簡稱“職業中介機構”)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四類人員”)提供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信息咨詢服務等免費就業服務的,可按經其服務后實際就業的人數,按年向縣人社局申請職業介紹補貼和用工服務費。
符合條件的人員每年只能申請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和用工服務費,不得重復申請。職業介紹補貼和用工服務費標準分別為:成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200元/人和1000元/人、簽訂6個月以上用工證明的120元/人和600元/人;對介紹就業困難人員、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縣內成功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250元/人和1250元/人、簽訂6個月以上用工證明的200元/人和1000元/人。
第三章 申報審批
第十二條 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和用工服務費按年發放,每年年初申報上年度引進人才材料,職業介紹補貼按季度發放,名師帶高徒以及大師工作室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以上補助費用均必須經審批、公示后發放。提升補助按證書能在相關官網查詢到后經審批發放,具體申報審批程序如下:
(1)《太湖縣企業人才引進獎勵審批表》(見附件2)
(2)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3)所引進人才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資格證、技師證、專利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企業對公賬戶打卡發放的工資花名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購房合同、房屋產權證、在房管局備案的租房合同
(6)培訓費發票(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第四章 資金管理
第十三條 縣政府設立“太湖縣企業人才引進培養和招工獎勵辦法專項資金”,用于支持和鼓勵企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招工獎勵。
第十四條 縣財政部門負責對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據實安排。縣人社部門負責核實申報情況后,申請資金撥付,并對資金使用的真實性、規范性負責。
第十五條 企業應嚴把申報對象資格審查關,若發現虛報、冒領人才引進獎勵的,應立即追回,并取消該企業下年度人才引進獎勵申報資格。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企業引進人才在同一層次最多享受五年生活補貼及租房補貼等相應的獎勵措施。享受《太湖縣經濟開發區企業人才引進獎勵實施辦法》中生活補貼政策不足五年的,按照新的獎勵辦法順延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廢止《太湖縣經濟開發區企業人才引進獎勵實施辦法》(太政辦發〔2012〕024號)及其補充條款。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
人才分類目錄
Ⅰ類人才: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國家“千人計劃”頂級人才、國家“萬人計劃”杰出人才;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首席科學家或負責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重大專項首席科學家或專家組負責人;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完成人);中國500強企業負責人,國內行業100強企業主要負責人;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
Ⅱ類人才: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中國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國家“千人計劃”入選者、國家“萬人計劃”入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中國青年科技獎獲得者;中科院“百人計劃”;“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近5年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第二、三完成人,二等獎第一、二完成人)、省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第一、二完成人,二等獎第一完成人);國內行業100強企業負責人,中國500強企業和行業100強企業的二級子公司負責人;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發平臺)負責人、青年科技獎獲得者、“特殊支持計劃”入選者、“外專百人計劃”入選者、“115”產業創新團隊帶頭人、學術技術帶頭人;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并在著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擔任過中層管理或中級技術職務以上人員;全國技術能手獲得者。
附件2
太湖縣企業人才引進獎勵審批表
申報企業名稱:
引 進 人 才 基 本 情 況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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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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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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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 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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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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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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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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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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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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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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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聘用職位 (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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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期限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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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聘用)時學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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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聘用)時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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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單位 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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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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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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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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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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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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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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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企業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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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區管委會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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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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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政府審批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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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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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太湖縣人民政府 承辦:縣政府辦公室 技術支持:縣政府信息中心
電 話:0556-4162548(政府辦值班室)4162130(政府信息中心)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皖太湖縣新城普賢路1號(縣政府大樓二樓) 郵 編:24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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